拯救湿地行动 |
虽然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展了沼泽湿地方面的研究工作,并积累了大量成果,但是真正将湿地作为一类具有共同属性的生态系统加以管理和研究,则始于加入《湿地公约》以后。1992 年,我国政府加入了《湿地公约》这是一个重要里程碑,推动了中国湿地保护的进程。1994 年,我国政府将“中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项目纳入《中国21 世纪议程》优先项目计划,把我国的湿地保护提到了优先发展的地位。2000 年,《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开始实施,成为我国实施湿地保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的行动指南。2004 年6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这是我国政府首次明文规范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为落实国办通知的精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召开了“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会议”。2004 年9 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 ~ 2030 年)。2004 年12月,湿地国际授予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杰出成就奖”,中国湿地保护的成就获得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可。现在,湿地保护的内容已经被列入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十一五”规划。今后5 年中,中国政府将投入95 亿人民币,用于100 多个湿地保护工程。近年来,我国政府对湿地保护工作非常重视,湿地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在湿地调查和研究、立法和规划、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恢复重建、国际合作和宣传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