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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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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号:湿地中国
2007/12/23 11:34:22

前 言

湿地是指天然的或人工的,永久的或暂时的沼泽地,泥炭地,水域地带,带有静止或流动,淡水或半咸水及咸水水体,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沼泽,泥炭地,湿草甸,湖泊,河流,滞蓄洪区,河口三角洲,滩涂,水库,池塘,水稻田以及低潮时水深浅于6米的海域地带等均属于湿地范畴.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湿地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健康的湿地生态系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保护湿地,对于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状况,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类生产生活对湿地资源依赖程度的提高,直接导致了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普遍破坏.一些重要的自然湿地因围垦,污染,泥沙淤积及过度开发利用造成的破坏仍在加剧.更值得注意的是,原来主要集中于大中城市的污染现已沿河流扩展,威胁到更多的自然湿地以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自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将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环境.另一方面,湿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了巨大的物种库和基因库,具有很大的开发和利用潜力.为此,极有必要抢救性地保护好我国湿地.保护好今天的湿地就是保护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

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建设十分重视,各有关部门在湿地保护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2003年10月,国家林业局牵头,9个相关部门共同编制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指示在此基础上编制近期的实施规划.2004年6月,国务院下达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4]50号),指示国家林业局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编制2005-2010年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为了落实国务院的指示精神,规划编制小组通过对各部门提交的湿地保护,恢复,社区建设,合理利用以及保护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优先项目进行汇总,修改和完善,对工程规划前期建设项目进行细化,形成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

由于目前国家投资力度有限,本规划在项目筛选过程中,对湿地保护区建设优先考虑已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区域范围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对湿地恢复,可持续利用等方面只在典型和重要区域开展示范项目;对能力建设也只选择目前保护管理,监测,科研,宣教急需开展的一些项目.因此,该规划实质上只是全国湿地保护的一个示范性近期规划.鉴于目前各部门已经编制和实施了许多与湿地保护相关的规划,本规划将密切衔接这些工程规划,保证在时空上不矛盾,在建设任务上不重叠.

本实施规划所涉及的建设项目只对项目名称,地点,主要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初步匡算等进行摘要.地方政府和自然保护区作为实施主体,应按项目类型向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各主管部门将依据职能范围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对须几个部门联合实施的项目,将由主要实施部门(申报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申报,按职责分工共同实施.

1 实施保护工程的必要性

1.1全国湿地概况

根据全国湿地调查(1995—2003年)统计,我国现有100公顷以上的各类湿地总面积为3848.55万公顷(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的数据).其中,滨海湿地为594.17万公顷,占湿地总面积的15.44%;河流湿地为820.70万公顷,占21.32%;湖泊湿地为835.15万公顷,占21.70%;沼泽湿地为1370.03万公顷,占35.60%;库塘湿地228.50万公顷,占5.94%.

我国湿地分布广泛,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湿地类型的地理分布有明显的区域差异.我国滨海湿地主要分布于沿海的11个省(市,区)和港澳台地区.杭州湾以北的滨海湿地多为沙质和淤泥质海滩,杭州湾以南的滨海湿地以岩石性海滩为主,其中,海南至福建北部沿海滩涂,海湾,河口的淤泥质海滩上分布有天然红树林.河流湿地受地形,气候影响,在地域上分布很不均匀,绝大多数分布在东部气候湿润多雨的季风区,西北内陆气候干旱少雨,河流较少,并有大面积的无流区.湖泊湿地主要分布于长江及淮河中下游为主的东部平原湖泊区,蒙新高原湖泊区,云贵高原湖泊区,青藏高原湖泊区,东北平原及山地湖泊区.沼泽湿地以东北三江平原,大小兴安岭,长白山地,四川若尔盖和青藏高原为多,各地河漫滩,湖滨,海滨一带也有沼泽发育.库塘湿地主要分布于水利资源比较丰富的东北地区,长江流域中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以及广东等地.

全国湿地调查表明,我国现存自然或半自然湿地仅占国土面积的3.77%(全球湿地约占陆地面积的6%),自然湿地数量明显减少,而

且减少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遏制;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动植物种类繁多,特别是列入世界濒危物种红皮书的珍稀物种数量较多,但衰退趋势明显;内陆湿地大量丧失直接导致淡水存蓄量减少,许多自然湿地作为"天然水库"的功能已经消失,直接减少地下水补充,加剧了水资源危机;滨海湿地由于过度开发,面积萎缩严重,解放初期,我国红树林面积达6万公顷,而现存红树林面积只有2.2万公顷,要恢复到原有水平难度很大.目前对湿地保护的五大主要威胁因素分别是开垦与改造,污染,湿地生物资源过度利用,泥沙淤积和水资源不合理利用,自然湿地面临的威胁仍然十分严重.

目前,我国自然湿地保护网络初步建立,已经建立了各种级别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达473个,国际重要湿地30处,各级政府相应设立了与湿地保护有关的保护管理机构,初步构建了湿地的自然保护管理体系;湿地保护的理念正逐步为公众所接受,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组织和广大群众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提高.但保护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湿地保护管理机构能力与湿地保护管理任务明显不适应,虽然建立了部分保护管理机构,但与保护任务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湿地保护投入短缺,远远不能满足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1.2湿地保护管理概况

1.2.1湿地保护管理开展的工作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明显加强.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级湿地自然保护区473个,超过40%的自然湿地纳入了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范围,得

到了较为有效的保护.二是经过多年努力,完成了首次全国湿地调查,基本摸清了"家底",为湿地保护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三是制定了《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在《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中进行了湿地保护管理方面的研究,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完善了湿地保护管理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四是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实施以来,选择了生态脆弱,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湿地,开展了湿地保护和恢复试点,积累了经验,林业六大重点工程,大江大河水资源调配和水污染治理工程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湿地生态状况.五是积极开展了湿地立法的前期工作,部分省(区,市)还专门出台了湿地保护条例,对规范湿地保护和利用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六是积极参与湿地保护的国际合作,将黑龙江省扎龙等30块湿地列入了《湿地公约》的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利用《湿地公约》的国际合作机制引进资金和技术,促进了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七是广泛开展了湿地保护的宣教和培训活动,提高了人们对湿地保护的认识.各级林业部门利用每年的"世界湿地日",野生动物保护月等时机,组织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湿地保护宣教活动,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有所提高.

1.2.2湿地保护工程建设

(1)湿地保护区建设

到2003年底,国家已经完成建设或正在建设内蒙古鄂尔多斯,达赉湖,辽宁双台河口,吉林莫莫格,向海,黑龙江三江,兴凯湖,扎龙,江苏大丰,安徽升金湖,扬子鳄,江西鄱阳湖,山东长岛,黄河三角洲,湖南洞庭湖,广东内伶仃-福田,湛江红树林,海南东寨港,四川九寨沟,若尔盖,甘肃尕海-则岔,青海隆宝,青海湖,三江源,新疆巴音布鲁克,哈纳斯共30多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辽宁双台河口,吉林向海,黑龙江兴凯湖,安徽扬子鳄,山东长岛,黄河三角洲等保护区还进行了第二期投资建设.投资建设的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有黑龙江中华秋沙鸭,大沾河,红星,东方红4处.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共投入资金31248万,极大地推动了抢救性保护湿地的步伐.

(2)湿地恢复示范

2001年以来,有关部门专项用于湿地保护和恢复示范工程的资

金总额为6750万元,选择生态环境脆弱,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湿地区域进行试点,已实施或批准的11个湿地恢复示范项目包括富营养化湖泊生物治理,河口类型湿地保护和恢复,已退化栖息地恢复,退田还湿和湿地宣传教育等内容.具体包括衡水湖水禽栖息地保护,崇明东滩湿地生态恢复,梁子湖湿地保护与恢复,洪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南洞庭湖湿地保护与恢复,安邦河退耕还湿,洪泽湖湿地保护与恢复,银川湿地保护与恢复,内蒙古乌梁素海湖泊富营养化治理,拉市海宣教中心和鄱阳湖宣教中心的建设.这些示范工程的实施为大规模开展全国湿地恢复工程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3)湿地水资源调配和管理

近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湿地生态用水问题,采取了积极措施解决湿地水资源调配和管理问题.2002年,我国治水思路进一步得到丰富和完善,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进入新的历史阶段.举世瞩目的南水北调工程历史性地由规划阶段转入实施阶段,长江干堤加固工程基本完工,三峡工程导流明渠截流成功,标志着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农村饮水解困,大型灌区节水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水土保持取得新成绩,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价改革等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水资源统一调度,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水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补水等工作,将进一步推进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2000年以来,通过实施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合理调度,完成了黑河首次跨省区分水,博斯腾湖两次向塔里木河输水,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扎龙湿地生态补水等工程,有效地改善了这些湿地地区的生态状况.

(4)湿地水污染防治和近海环境保护

我国实行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实施了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等国家宏观规划,全面推进工业污染企业排放达标和重点城市环境质量达标,重点治理"三河,三湖,两区,一市,一海"的污染,依靠科技进步,结合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加强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湿地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全国23万多家有污染的工业企业中,90%以上的企业实现了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重点区域的污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淮河干流污染程度明显减轻,海河,辽河流域污染程度有所降低,太湖水质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滇池富营养状态恶化趋势有所减缓,巢湖富营养状态恶化趋势得到基本控制.2003年,全海域二类海水面积约8.0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3.1万平方公里;三类海水面积约2.2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0.3万平方公里;四类海水面积约1.5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0.3万平方公里;劣四类海水面积约2.5万平方公里,减少0.1万平方公里;其余为一类海水,总体污染趋势有所减缓.

(5)国际合作与交流

近年来,我国与国际社会积极合作,启动了一系列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技术援助项目.1995年启动的全球环境基金自然保护区管理项目,通过加强湿地保护区组织机构,规划设计,技能开发,信息管理和社区参与等工作,提高了我国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水平;全球环境基金资助的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项目,加强了黑龙江三江平原,四川和甘肃的若尔盖,江苏盐城和湖南洞庭湖等4处国家重要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还为全国同等类型的湿地保护起到了示范作用;与国际社会共同开展的长江项目,抗洪项目,红树林保护与恢复项目,西洞庭湖航道清淤项目,长江流域造林项目,森林保护和发展项目,生命之河保护项目等多项国际合作项目对我国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起到了促进和示范作用.

1.3湿地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

1.3.1湿地面临的主要威胁

总的来看,我国湿地仍然面临着以下五个方面的威胁:一是长期以来人们对湿地生态价值和社会效益认识不足,加上保护管理能力薄弱,一些地方仍在开垦,围垦和随意侵占湿地,特别是近两年一些地方出现了把湿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错误倾向.二是生物资源过度利用,导致了重要的天然经济鱼类资源受到很大的破坏,严重影响着这些湿地的生态平衡,威胁着其它水生生物的安全;对红树林的围垦和砍伐等已造成红树林湿地的大面积消失.三是对湿地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使得一些地区,尤其是西北和华北的部分地区湿地退化严重;一些水利工程的修建,挖沟排水,导致湿地水文发生变化,湿地不断萎缩甚至消失.四是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等化学产品,给湿地水体带来了严重的污染.五是由于大江,大河上游的森林砍伐影响了流域生态平衡,使河流中的泥沙含量增大,造成河床,湖底淤积,使得湿地面积不断减小,功能衰退.

1.3.2原因分析

(1)法制和政策体系不健全,不完善

没有专门的湿地保护法规是制约当前湿地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的主要原因,导致许多对湿地的破坏和利用行为无法可依.由于没有鼓励合理利用的激励政策和限制无序开发的制约政策,很多地方的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基本没有开展.现有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虽然较多,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主要保护对象不是湿地,或没有把湿地作为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来考虑,保护湿地的效率低下,特别是由于执法环节薄弱,开发和利用行为没有受到有效制约.这些原因导致了当前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基本处在人为主导,随意性较强的状态.

(2)自然保护区建设严重滞后

我国湿地自然保护区布局还很不完善,只有约40%的自然湿地在保护区内得到较为有效的保护.从全国湿地调查的149块国家重要湿地统计得知,截至2002年底,只有79块国家重要湿地建立了自然保护区,约有36%的湿地面积得到了保护,国家重要湿地受到保护的比例偏低.目前,部分地方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还没有建立正式的管理机构,许多自然保护区缺乏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开展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的能力还十分薄弱.

(3)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体系落后

首先,我国还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湿地资源调查和监测体系,不能及时掌握湿地资源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导致对湿地生态,生物多样性的系统监测与动态分析不足,各级政府在制定湿地保护和合理决策时缺乏科学依据.其次,长期以来,我国缺乏湿地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对湿地功能效益的评价缺乏系统,科学的研究,对湿地的开发和土地用途改变缺乏评价机制.另外,我国湿地保护的基础研究还十分薄弱,特别是对湿地的结构,功能,演替规律等方面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前沿技术研究几乎没有开展,制约了我国湿地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4)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淡薄

目前,全社会还普遍缺乏湿地保护意识,对湿地的功能和价值缺乏认识,没有完全认识到保护湿地的重大意义.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宣传,教育工作滞后,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力度,深度都不够.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领导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重开发,轻保护现象还十分严重.

(5)湿地保护资金缺乏

资金严重不足是湿地保护和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在湿地调查与监测,保护区及示范区建设,污染治理,湿地研究与宣教,执法手段及队伍建设等方面都缺乏专门的资金支持.现有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力度不够,建设资金严重不足,严重影响了湿地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1.4工程实施的必要性

1.4.1是保证国家生态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湿地是极其重要和特殊的生态系统,具有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蓄洪水,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和保护海岸等巨大的生态功能;同时,湿地也是生物多样性的发源地之一,无数种类的植物和众多的鸟类,哺乳类,爬行类,两栖类以及无脊椎动物在这里生存,繁衍.湿地以其独特的功能,维系着水,生命,文化及多方面的关系.2004年"世界湿地日"的主题是"从高山到大海,湿地在为我们服务",就说明了湿地的巨大作用和全人类对湿地生态系统重要性的认识.良好的湿地生态系统,既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需要,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自然湿地数量减少,质量下降的趋势仍在继续,湿地生态系统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如果不采取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类的生存环境.因此,必须站在国家生态安全的战略高度,抓紧实施我国的湿地保护工程,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

1.4.2是落实《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有关政策的需要

2003年9月,国务院原则同意《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作为今后湿地保护的指导意见,并指示国家林业局要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近期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200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要通过编制和实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把湿地保护落实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具体湿地,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了在短期内尽快改善我国湿地生态状况,必须确定湿地保护的布局和优先领域,在2005-2010期间,先期启动一批保护,恢复,可持续利用示范,能力建设等方面的优先项目,为实现《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提出的中长期目标奠定基础.

1.4.3是抢救性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功能的需要

在一些重要湿地区域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由于湿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已经导致了湿地的严重萎缩和生态退化.如在三江源地区,湿地的萎缩和退化直接导致草场的退化和荒漠化的加剧,由此导致了区域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并直接威胁到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湿地的过度围垦和水质的污染直接消减了湿地调蓄洪水,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导致了洪涝灾害频发和生物多样性锐减的局面,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严重失衡;在华北地区,由湿地萎缩导致的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有限的物力和财力,在一些重要地区抢救性实施保护和恢复工程,尽快改变局部的生态环境,缓解由于湿地退化导致的生态问题.

1.4.4是全面提升湿地保护能力的需要

目前,我国的湿地保护管理能力薄弱,管理体系,法制体系,监测体系,宣教体系和科研体系等一系列与湿地保护有关的基本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导致了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盲目开发利用,乱占滥用湿地的现象不断发生.如果这些问题不能有效解决,这种局面不能尽快扭转,将进一步加剧湿地生态环境的恶化,从而威胁水资源涵养和淡水供给,加剧洪涝灾害,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进而影响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全面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能力建设,优先加大对湿地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湿地保护的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湿地保护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和政策保障体系,全面提高湿地保护和管理水平.

2 建设目标和内容

2.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基本原则,认真落实《中国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等有关要求,在近期内对我国湿地实施抢救性保护.以保护与恢复工程为重点,加强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功能,初步扭转自然湿地面积减少和功能下降的局面,为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

2.2规划原则

——保护优先,抢救性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示范相结合,生态建设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相结合,协调好整体与局部利益,长远与当前利益的关系,充分发挥湿地的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实现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充分考虑各地区的主要特点和湿地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确定主攻方向,采取不同的保护和恢复措施,尽量做到因地制宜,按需建设.

——以科技为先导,充分吸收国际湿地保护,恢复的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国内外生态新技术在湿地保护中的应用.

——坚持多层次,多渠道的湿地保护投入原则.采取以国家投资为主,同时也要制定积极有效的市场机制,鼓励和引导集体,个人以各种形式参与到湿地保护公益事业,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示范工程的积极性.

——在项目筛选和安排上,优先保护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

2.3建设期

建设期为2005—2010年.

2.4建设目标

2.4.1长期目标

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建设目标,湿地保护工程建设的长期目标是:通过湿地及其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管理,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措施,全面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使我国自然湿地的下降趋势得到遏制.通过补充湿地生态用水,污染控制以及对退化湿地的全面恢复和治理,使丧失的湿地面积得到较大恢复,使湿地生态系统进入一种良性状态.同时,通过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示范以及加强湿地资源监测,宣教培训,科学研究,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能力建设,全面提高我国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从而使我国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进入良性循环,保持和最大限度地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各种功能和效益,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其造福当代,惠及子孙.

2.4.2近期(2005-2010年)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管理的通知》精神,落实《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对近期湿地工作的总体要求.到2010年,通过加大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等措施,使我国50%的自然湿地,70%的重要湿地得到有效保护,基本形成自然湿地保护网络体系;通过对我国一些重要区域湿地的恢复示范工程,使这些湿地的自然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同时,较大程度地提高我国湿地资源监测,管理,科学,宣教和合理利用能力.

2.5建设布局

根据《全国湿地保护工程规划(2002-2030年)》建设布局和2005-2010年主要建设目标,有针对性安排各区建设重点.

2.5.1东北湿地区

重点在三江平原,松嫩平原等农业开发区域,通过湿地保护与恢复及生态农业等方面的示范工程,提供东北地区湿地生态系统恢复和合理利用模式.在大兴安岭,小兴安岭和呼伦贝尔草原,加强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草甸沼泽的保护,对该区域湿地保护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建立和完善该区域湿地保护区网络,加强该地区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

2.5.2黄河中下游湿地区

重点加强黄河干流水资源的管理及中游地区的湿地保护,利用南水北调工程尝试性开展湿地恢复的示范,加强该区域湿地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尤其是北京生态圈湿地水资源和华北平原湖泊湿地的保护,缓解该地区农业及城市饮用水资源日益紧张的状况.

2.5.3长江中下游湿地区

重点通过退田还林,还湖,还泽,还滩,还草及水土保持等措施,改善湿地生态环境状况,充分发挥该区域湿地调蓄洪水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生态功能.在长江中下游湖群建立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模式.在水质污染严重的湖泊开展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的治理,使之逐步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评估该区域的一些国际重要湿地的保护状况,加强保护区建设,尤其是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的水禽栖息地建设,使该区域丰富的湿地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2.5.4滨海湿地区

重点是全面调查和评估我国的红树林资源状况,逐步恢复我国的红树林资源.通过建立示范基地,提供不同区域红树林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模式.评估油气田开采,盐田和农业开发对辽河三角洲,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等湿地的潜在影响和威胁.加强该区域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建立具有良性循环和生态经济增值的湿地开发利用示范区.对退化海岸湿地生态系统,以生态工程为技术依托,对其进行综合整治,恢复与重建.

2.5.5东南和南部湿地区

重点加强对一些重要湿地的自然保护区建设.

2.5.6云贵高原湿地区

重点加强流域综合管理,注重流域湿地保护尤其是水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在开发无序地区进行生态恢复示范,对高原富营养化湖泊进行综合治理.

2.5.7西北干旱半干旱湿地区

重点加强自然湿地的保护区建设和水资源的管理与协调,采取保护和恢复措施缓解西部干旱荒漠地区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导致的湿地环境恶化,湿地面积萎缩甚至消失的趋势.重点恢复塔里木河,黑河下游和银川黄河周边湿地,在荒漠湿地区建立湿地保护和恢复示范工程.通过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遏制湿地周边区域土地退化特别是沙漠化趋势,改善湿地生态环境,保证湿地生态功能的正常发挥.

2.5.8青藏高寒湿地区

重点通过加强保护区建设及植被恢复等措施,保护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青藏高原湿地,尤其是江河源头地区的重要湿地,发挥该地区湿地的重要储水功能,使高原特有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得以栖息繁衍.重点在三江源头,青海湖和若尔盖沼泽地区进行湿地保护和生态示范建设.

2.6建设内容

湿地保护工程涉及湿地保护,恢复,合理利用和能力建设四个环节的建设内容,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考虑到我国保护现状和建设内容的轻重缓急,2005-2010年,只优先开展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合理利用的示范项目以及必须的能力建设.

2.6.1湿地保护工程

对目前湿地生态环境保持较好,人为干扰不是很严重的湿地,主要以保护为主,以避免生态进一步恶化.

——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以自然保护区建设为主.湿地自然保护区包括湿地生态系统类型和湿地珍稀动植物物种为保护对象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对已经划建了自然保护区的地方,按基本建设程序投资建设;还未划建自然保护区的地方,首先要尽快建立自然保护区,然后投资进行建设.2005-2010年规划重点对我国现有已建湿地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及周边敏感区域内已建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和少量新建自然保护区进行建设.我国现有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473个,已投资建设了30多处.规划期内还要投资建设222个,其中,现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重要湿地范围内的地方级及少量新建自然保护区共139个.规划文本中的自然保护区级别是现有的保护区级别.

——保护小区是保护自然资源的一种方式.为了抢救性保护我国湿地区域内的野生稻基因,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建设13个野生稻保护小区.

——对4个人为干扰特别严重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实施移民.

2.6.2湿地恢复工程

对一些生态恶化,湿地面积和生态功能严重丧失的重要湿地,或目前正在受到破坏急需采取抢救性保护的湿地,要针对具体情况,有选择性开展湿地恢复项目.2005-2010年重点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区域内的退化湿地进行恢复.共恢复各类湿地58.8万公顷.

——湿地生态补水
考虑到目前许多重要湿地面临的最大威胁是缺水,没有水也就不能成其为湿地.因此,对这部分湿地实施生态补水是最有效的保护措施.2005-2010年规划在吉林向海,黑龙江扎龙,黑龙江洪河,山东黄河河口,黄河禹门口-潼关段河滩,河北白洋淀,衡水湖,新疆塔里木河下游,内蒙古黑河下游居延海,太湖,滇池,山东南四湖12处重要湿地实施生态补水示范工程.

——湿地污染控制
湿地面临的另一个最大威胁是生产,生活产生的废水,污水污染,如何控制污水排放与减缓富营养化过程是湿地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全国湿地调查提供的资料,全国有近30%的重要湿地主要威胁是污染,全部进行污染控制投资太大,规划中仅选择污染严重生态价值又大的江苏阳澄湖,溱湖,新疆博斯腾湖,内蒙古乌梁素海4处开展富营养化湖泊湿地生物控制示范,选择大庆,辽河和大港油田进行开发湿地的保护示范.

——湿地生态恢复和综合整治工程
对列入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名录,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湿地,已被开垦占用或其他方式改变用途的,规划采取各种补救措施,努力恢复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特征.2005-2010年湿地生态恢复和综合整治工程包括退耕(养)还泽(滩),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和红树林恢复4项工程.其中退耕(养)还泽(滩)示范工程4处,总面积11万公顷;湿地植被恢复工程7处31.6万公顷;栖息地恢复工程13处,总面积24.3万公顷;红树林恢复1.8万公顷.本规划的湿地恢复工程与国家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在地域上不重叠,退耕还林工程主要集中于坡耕地和沙化地区,而湿地恢复工程是在重要湿地区实施的示范性的退耕(养)还泽(滩),栖息地恢复等工程项目.

2.6.3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

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湿地保护的最终目的,因此,规划中有必要实施可持续利用的示范项目,以建立不同类型湿地开发和合理利用成功模式,为我国湿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规划在典型地区,建立国家级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10处,农(牧,渔)业湿地管护区40处,南方人工湿地高效生态模式研究示范区2处,滨海湿地养殖优化和生态养殖工程3处,红树林合理利用示范区2处,湿地公园示范区20多处.

2.6.4能力建设工程

通过加强与湿地资源调查监测,科技研究和宣传教育等有关机构的能力建设,完善我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宣教培训体系.主要内容包括增强现有机构的设施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

3 建设项目

3.1湿地保护工程

3.1.1自然保护区建设

建立自然保护区是抢救性保护湿地最有效的措施.按照国务院"采取积极措施在适宜地区抓紧建立一批各种级别的湿地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对那些生态地位重要或受到严重破坏的自然湿地,更要果断地划定保护区域,实施严格有效的保护"的要求,规划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222个,包括现有国家级保护区47个,地方级122个,新建的保护区53个(附表1).其中,中央投资建设国家级保护区和国家重要湿地内的保护区,共139个,其他以地方投资为主.

湿地保护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管理工程,包括:

——保护管理站点:基层保护管理站(点)的办公,生活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保护设施:保护围栏,保护区界碑(桩),野生动植物救护设施设备等;
——巡护设施设备:巡护道,巡护车辆和船只,公安设备,通讯设备等;
——防火设施设备:了望塔,防火道,防火车辆及器材等;
——管理计划编制.

(2)宣教工程,包括自然保护区内的宣教中心(站,点)基础设施,标本陈列设施设备,电教设施,宣传牌,宣传栏,宣传材料制作等.

(3)科研监测工程,包括简易实验室及其仪器设备,本底资源调查设备,监测样点设置及监测设施设备,科研档案管理设施设备.国际重要湿地要强化对外(国内,国际)信息交流能力建设.

(4)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配套生活设施,局部道路建设等.

(5)对迫切需要进行小规模湿地恢复工程的保护区,规划将植被建设,水资源调配,退耕(养,牧)还湿等综合治理工程一并纳入保护区建设内容.

3.1.2野生稻基因保护小区建设

为了抢救性保护我国湿地的野生稻基因,近期需要在江西东乡等地建立13个野生稻小块生境湿地保护小区(附表1-1),保护小块重要生境湿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征地,杂物清除,隔离带建立,道路建设,标本室,科普宣传教育室,设永久性界碑,永久性标牌,铁丝网围栏,宣传牌,购置相关仪器设备等.

3.1.3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移民工程

许多生态脆弱区的农牧业生产活动对湿地破坏非常严重,过度放牧,乱开滥垦,乱捕滥猎等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是导致土地沙化,湿地萎缩的主要原因.尤其是高寒地带生态系统生产力低,承载能力差,生态更加脆弱,一旦破坏,难以恢复.部分重要保护区的核心区,由于人为活动十分频繁,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不到有效保护,需要实施移民工程.考虑到移民问题十分复杂,规划期内只选择三江源,向海,扎龙和若尔盖4个受人为活动影响十分严重的国家级保护区的核心区进行生态移民示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移民的居住及生活设施建设,技术培训,移民经济和粮食补助等.本项目将在2006-2010年实施,共需要移民19169人(附表1-2).其中:
——青海省三江源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移民5982人,包括黄河源头的扎陵湖—鄂陵湖核心区迁移区内全部居民1323人,在澜沧江源头的果宗木查湿地核心区迁移2960人,在长江源头的年保玉则湿地核心区迁移1649人和格拉丹东雪山核心区的50人;
——吉林省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部分重点地段的实验区移民1516户,5687人;
——四川省若尔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移民2100人;
——黑龙江省扎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移民5400人.

3.2湿地恢复工程

3.2.1湿地生态补水工程

我国湿地面积萎缩大部分与水资源缺乏和不合理利用有着直接关系,由于对湿地的围垦以及在其上游地区建立水利工程等,导致了湿地的水文状况发生变化,影响湿地功能的正常发挥.因此,湿地恢复的前提是水资源恢复.只有实施湿地生态补水工程,才能保证已经干枯和正在承受缺水威胁的湿地得以恢复.湿地生态补水就是要在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兼顾区域内生产,生活,生态用水以及上下游,左右岸用水,采取工程措施,从邻近地区引调地表水向湿地补充水量.规划期内,将结合全国水资源保护综合规划的实施,重点对面临严重缺水威胁的国家重要湿地进行生态补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引水河道综合疏浚和整治,闸站修建和改造,引水渠修建,堤坝修筑和维护等.目前,国家在流域治理,水资源管理方面已有大量的专项规划,本规划的湿地生态补水主要侧重于国家重要湿地的生态环境补水,是一些小规模的,示范性的水资源调配与管理工程,与已有的水利工程规划并不重叠.

规划期内将在松花江,黄河,内陆河等不同流域选择吉林向海,黑龙江扎龙,黑龙江洪河,山东黄河河口,黄河禹门口-潼关段河滩,河北白洋淀,衡水湖,新疆塔里木河下游,内蒙古黑河下游居延海,太湖,滇池,山东南四湖等急需补水的12处重要湿地实施湿地生态补水.

3.2.2湿地污染控制工程

规划期内,湿地污染控制工程主要实施以下二个方面的内容:

(1)富营养化湖泊的生物治理工程

由于周边农田废水,生活和工业污水的大量排入,使我国许多湖泊富营养化程度严重,沼泽化进程加快.规划在江苏阳澄湖,溱湖,新疆环博斯腾湖和内蒙古乌梁素海4处湿地开展富营养化湖泊的生物治理示范工程.

阳澄湖,溱湖两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通过面源控制,减少氮,磷的入湖排放量;控制湖内污染底泥;减少旅游,船舶和养殖等对湖区的污染源;着重对浅水区的水生植物生长带,水陆交错的湖滨带和侵蚀区的陆生生态带进行生态修复,包括乔,灌木保护带,浮叶,沉水植物带,仿自然型堤坝改造工程,集水沟道及坡面工程等.

环博斯腾湖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是在上游地区进行生物治碱工程,复壮芦苇,营造乔,灌,草结合的植被;通过生物措施,阻止焉耆盆地农田废水大量流入湖区.

乌梁素海主要通过合理利用湖泊沉水和挺水植物资源,每年有计划地收割湿地植物转移湿地营养物质,并在灌区流经乌梁素海的通道上,进行人工种植芦苇等湿地植被.

(2)油田开发区湿地保护示范工程

在大庆,辽河,大港3处油田开展湿地保护示范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查清油气田开发区的湿地情况,评价油田开发对湿地的影响;
——查清油田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种类,数量,研究试验消除或减少油田开发污染物对湿地影响的方法;
——建设环境监测站点,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管理与监督;
——在油田开发区进行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技术交流;
——进行采油示范区湿地环境污染治理,植被资源恢复等方面研究试验;
——建设配套引排水工程.

3.2.3湿地生态恢复和综合整治工程

根据湿地退化原因,因地制宜采取相应措施:对功能减弱,生境退化的各类湿地采取以生物措施为主的途径进行生态恢复和修复,对类型改变,功能丧失的湿地采取以工程措施为主的途径进行重建.湿地恢复主要包括退耕(养)还泽(滩),植被恢复,栖息地恢复和红树林恢复4项工程.本规划的湿地恢复工程与国家正在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在地域上不重叠,退耕还林工程主要集中于坡耕地和沙化地区,而湿地恢复工程是在重要湿地区实施的示范性的退耕(养)还泽(滩),栖息地恢复等工程项目.

(1)退耕(养)还泽(滩)工程

规划开展4处退耕(养)还泽(滩)示范工程,总面积11万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评估现有湿地利用方式和湿地退化状况,实施湿地恢复和重建工程,进行相应的配套设施建设,对恢复的湿地进行监督和管理等.其中:在三江平原滞洪区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选择已开发的低产农田,通过引水,种植植被等方式,开展退耕还泽示范工程,面积5万公顷;在渤海湾对退化和被改造的滩涂湿地进行恢复与重建,面积2万公顷;在山东庙岛列岛退养还滩2万公顷;在河北秦皇岛退养还滩2万公顷.

(2)湿地植被恢复工程

湿地植被恢复工程的建设内容因湿地类型,退化原因和程度等而采取不同的工程措施.对草场退化湿地,建设内容主要是封沙育草,休牧育草,草场和水源合理利用,人工植树种草等;对退化滩涂湿地,其建设内容主要为护岸堤防,道路改造,水生植物栽培,滩涂恢复改造,围栏建设等.规划期内湿地恢复工程总规模31.6万公顷.其中:三江源地区的鄂陵湖,扎陵湖地区进行封沙育草10万公顷,青海湖地区封沙育草5万公顷,四川的若尔盖县和甘肃的玛曲县退化沼泽恢复10万公顷,新疆的艾比湖周边地区恢复湿地植被3万公顷,新疆巴音布鲁克生态退化地区恢复湿地植被3万公顷,云南曲靖海峰喀斯特湿地植被恢复278公顷,迪庆州纳帕海湿地恢复植被5400公顷.

(3)栖息地恢复工程

对由于过度开发,水文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生物多样性减少和栖息地丧失的湿地,要开展有针对性的生物栖息地恢复工程.主要包括:退田(养)还湖(沼,滩),湿地植被重建,退化栖息地的改造,引水设施,水位调节,保护小区建设,示范区建设,管理和宣教能力建设等方面.规划期内对13处湿地实施栖息地恢复工程,总面积24.3万公顷.其中:江西鄱阳湖,恢复生物多样性栖息地面积3万公顷,湖南洞庭湖湿地,恢复栖息地2.5万公顷;湖北洪湖,梁子湖群湿地恢复栖息地1.5万公顷;银川市湖泊,沼泽湿地和黄河河滩湿地,恢复栖息地2万公顷;新疆孔雀河下游至罗布泊湿地,恢复动植物栖息地2.5万公顷;新疆的玛纳斯河流域的上游水源区,蘑菇湖,玛纳斯湖等生物多样性聚集区,恢复栖息地2.5万公顷;内蒙古居延海湿地,恢复和重建栖息地2万公顷;山东南四湖的微山湖区开发严重的区域,恢复栖息地2万公顷;北京野鸭湖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地区,恢复水禽栖息地3000公顷;黄河中游(从陕西禹门口到河南和山东交界处的东坝头黄河河段,包括河床,河漫滩和洪漫滩,支流河口和附近的湖泊湿地),恢复水禽栖息地3万公顷;三峡水库,密云水库,丹江口水库,重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3万公顷.

(4)红树林恢复工程

目前我国红树林资源不断被蚕食,导致红树林面积急剧减少,质量下降和功能退化,急需恢复,修复和营造红树林,以充分发挥红树林维护海岸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规划期内拟实施以下红树林恢复工程.

——苗木基地建设
规划在广东湛江,深圳,汕头,广西防城,钦州,北海,海南东寨港,清澜港,福建漳州,宁德,浙江乐清湾建立11处红树林育苗基地.建设内容包括:育苗地,采种基地,道路,种子储存处理室,基地办公用房等基本建设;种源采集,储存设备和仪器,有害生物防治药品和设施,营养杯和营养基,淡水灌溉设备,科研仪器设备,运输工具,信息网络设备等仪器设备购置.

——辅助恢复与营造林
规划在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浙江沿海97个县(市,区)的红树林分布和宜林区(附表2-1),通过自然恢复,人工营造等措施,恢复和修复红树林1.8万公顷.其中,人工辅助恢复0.4万公顷,人工造林1.4万公顷.

3.3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

3.3.1农牧渔业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

(1)建立国家级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

在浙江杭州湾等农牧渔业利用强度大,不适宜建立湿地保护区的9处农区,通过农牧渔业综合利用和强化管理,达到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目的.工程实施面积66.8万公顷.其中:杭州湾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6.3万公顷,洪湖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3.5万公顷,巢湖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10万公顷,洞庭湖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5万公顷,三江平原农垦区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5万公顷,若尔盖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10万公顷,太湖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11万公顷,黄河三角洲与莱州湾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6万公顷,博斯腾湖农(牧渔)业综合利用示范区10万公顷.

(2)农(牧渔)业湿地管护区

在天津黄庄洼等40处农(牧渔)业利用强度大,不宜建立湿地保护区的湿地,通过加强管理,逐步引进合理利用和保护措施,逐步实现面上的恢复.通过努力,逐步把这些重要湿地建成"农(牧渔)业湿地管护区".管护区总面积约305.1万公顷.

(3)南方人工湿地高效生态农业模式研究示范区

在珠江三角洲的顺德市和长江三角洲的常州市建立新型的人工湿地高效生态农业模式试验示范区,两个示范区面积均为3万公顷.

(4)滨海湿地养殖优化和生态养殖工程

在盘锦,苏北,北海,秦皇岛,唐山等海水养殖开发区域实施滨海湿地养殖优化和生态养殖工程,面积约20万公顷.

(5)红树林合理利用示范基地

广西北海市东海岸和海南东寨港的红树林资源丰富,景观优美,靠近北海市和海口市,且已经初步具备开展生态旅游的基础.规划在此开展以红树林生态旅游,立体养殖为主的利用示范工程.由此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并为其他地区红树林合理利用提供示范作用.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观鸟设施建设,科教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

3.3.2湿地公园示范工程

湿地公园是指湿地景观自然典型,风景资源优美,具备相当的旅游休闲设施,可供人们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并能进行科普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建立湿地公园的目的是要保护湿地生态功能的完整性,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湿地公园是城市及其周边地区一种新型的湿地多用途管理区,是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一种新方式.通过湿地公园建设可以充分发挥湿地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功能,有利于城市及其周边地区湿地的保护管理.规划开展20多处湿地公园示范建设:在河北唐山南部采煤下沉区建立湿地公园,进行矿区湿地合理利用,建设内容包括湿地植被恢复,鸟类栖息地恢复,娱乐和基础设施设备等;在山东荣成市桑沟湾建立湿地公园,建设内容包括现有湿地资源和环境调查与评估,植被建设和综合整治,基础设施设备等.同期,上海,江苏和广东等地建设湿地公园20处.

3.4能力建设工程

3.4.1湿地调查监测体系

——全国湿地清查和重要湿地专项调查:2005年采用3S等技术,选择2个省份进行湿地资源清查试点;同时,选择5-6个不同类型的国家重要湿地进行专项调查试点,摸索调查方法,制定技术规程.从2006年开始,每年正式开展4-6个省份的湿地资源清查和30-35个重要湿地专项调查,到2010年完成我国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清查和173个重要湿地的第一次专项调查.

——加强国家层次湿地资源监测能力的建设:主要依托国家林业局湿地监测中心,配备必要的监测,通讯与信息处理设备,建立湿地资源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确保资源数据准确,及时,全面.

——湿地监测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该平台是基于计算机技术,地理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综合信息平台,总体框架应包括国家,省级和地方基层单位(单个湿地监测点,基层湿地管理站)三级数据采集录入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系统,信息分析提取系统以及配套的网络技术,设施设备.该信息平台经过2003-2004年的投资建设,目前已初具规模,可以在国家层面上基本运行.2005年需要继续建设国家层次的相关内容,使其较为完善.从2006年开始,需要对平台进行维护,并对综合信息平台系统补充完善,完成省级和地方两个层次的相关内容建设,以及配套的网络设施建设.

——电子地图集的制作:在充分调查基础上,利用3S技术编制全国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电子地图集.该项目将是综合信息平台的重要补充.

——重要湿地监测能力建设:在东寨港,三江,鄱阳湖,青海湖,扎龙,向海,东洞庭湖,崇明东滩,大连斑海豹,大丰麋鹿,达赉湖,湛江红树林,洪河,惠东港口,鄂尔多斯,山口红树林,南洞庭湖,西洞庭湖,兴凯湖,盐城,双台河口,大山包,碧塔海,纳帕海,拉市海,鄂陵湖,扎陵湖,麦地卡,玛旁雍错29处国际重要湿地,加强湿地监测能力,购置仪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同时,加强海南,黑龙江,江西,青海,内蒙古,吉林,四川,云南,湖北,湖南,山东,江苏,广东,安徽,辽宁,西藏16省区的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的湿地监测能力,购置设备和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农区湿地监测能力建设:依托现有的全国农业,渔业,草原,农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农区湿地监测能力建设,购置仪器设备和加强人员培训,包括4个在国家层次上与农业湿地监测有关的中心,30个与农业和渔业有关的分中心,15个与草地和农垦湿地有关的分中心,使其能够承担湿地资源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完成相关信息的采集与上报,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农区湿地监测网络.

——滨海湿地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国家海洋局现有的15个区域滨海海洋环境监测站的能力建设,购置仪器设备和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滨海湿地环境监测能力,完善滨海湿地调查,评估和信息共享机制,使其承担滨海湿地的各项调查监测任务.加强沿海地区现有11个地方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的监测能力.

——水质监测站点建设:加强长江流域及西南诸河重要湿地水质监测站点的能力建设.其中,增加鄱阳湖,洞庭湖等重要湿地水质监测站点30个,加强现有50个水质监测站点的能力建设.建设内容包括站点勘查及埋设标志,提高监测能力等.

——《重点海域污染总量控制工程规划》:由于我国近海污染日益严重,滨海湿地生态环境逐步恶化,应在重点海域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工程.规划对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胶州湾,象山港,深圳海域(包括大鹏湾,深圳湾)等6个重要海湾,进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工程,确定海域环境容量以及合理分配方案,并依据环境容量制定排海污染负荷总量标准,通过有效控制污染实现维护滨海湿地良好状况的目标.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海域控制或保护目标的确定,排污源与海域目标之间相应关系的确定,海域总量控制和削减量分配,海域总量控制信息系统构建,海域总量控制管理规划等.

3.4.2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强化湿地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野外培训建设.2005年,在长江中下游的江西省鄱阳湖,西南地区的云南省拉市海,东部地区的上海市崇明岛,东北地区的三江平原和海南三亚等5个地点,依托现有湿地自然保护区,通过购置仪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加强这些地点的宣教培训能力,并为全国其它地区湿地宣传教育提供服务.2006年,在松嫩平原,沿海地区,若尔盖湿地,青海湖和达赉湖等现有湿地保护区基础上,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能力.提高大连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和厦门第三海洋研究所湿地宣教培训能力,建设内容包括培训的基础设施建设,电教仪器设备的购置等.同时选择国家重要湿地建立野外培训基地40处,野外培训基地建设全部依托自然保护区进行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野外教育和实施场所建设,培训教育设施,野外装备设备等.

——人员培训:组织相关教育培训2万人次,主要内容为湿地保护与管理,国际交流,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有害生物防治,办公及后勤,信息系统,社区发展等.

3.4.3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湿地研究能力建设.加强现有中国林科院湿地研究中心,云南高原湿地研究中心,大连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40个与农业湿地有关的科研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省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和湿地自然保护区的能力建设,购置仪器设施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各级开展湿地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楼,实验室科研仪器,野外调查设备,标本制作与保存设备,湿地生物种质基因库等.

——分别不同区域和湿地类型选择5-10个湿地的野外研究基地,进行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的配备建设,争取达到国际水平,使湿地野外研究基地能够完成大型的科研课题.

4 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4.1投资估算

4.1.1资金投入基本原则

(1)本着公益性事业以国家投入为主,经营性项目走与市场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本规划的资金渠道.规划投资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建设单位自筹三个渠道共同承担.可持续利用和能力建设中涉及到建设单位自筹部分不纳入规划总投资.用于自然保护区和各级地方政府湿地保护,科研,宣教等方面的事业费也不纳入规划总投资.

(2)国家层次上需要开展的调查,监测,科研,信息,宣教,培训,国际合作和履约等活动和装备由中央投入.

(3)国际重要湿地,国家重要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由地方政府投入和中央投入相结合.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本规划中投资测算的中央投入和地方投入比例,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为8:2,中,东部地区为4:6.

(4)对国家已经投资建设的续建项目,如已经投资建设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括内蒙古鄂尔多斯,达赉湖,辽宁双台河口等30多处),今后的投资将扣除国家已投入的资金(包括地方配套资金),以免重复建设.

(5)对国家已经单独批准的与湿地保护有关的规划,如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内的湿地保护和恢复项目,本规划只列出其项目规模,不再进行投资安排.

(6)本规划批准的建设项目资金估算不作为实际安排资金的依据.在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过程中,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原则,对项目实行单报单批.

4.1.2投资估算标准和指标规划的投资估算主要依据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2002),原林业部《林业部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1999),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工程项目建设标准》(200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并参考了国家已实施的其它生态建设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各项工程建设主要经济指标参见附表5.

4.1.3投资估算

基于以上投资原则和标准,经估算:

(1)总投资

全国湿地保护工程2005-2010年共需投资90.04亿元(不包括地方事业费21.6亿).总计需要中央投资42.36亿元.其中,基建投资36.44亿元,财政投资5.92亿元.地方投资47.69亿元.基建投资主要用于湿地保护工程,恢复示范工程,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基建补助以及能力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仪器设备购置.财政投入主要用于能力建设,包括湿地资源的调查,监测,人员培训,项目运行,仪器设备维护,以及开展国际合作和履行《湿地公约》等方面.

(2)分项目投资

按项目分为:湿地保护工程42.29亿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16.02亿元,地方投资26.27亿元;湿地恢复工程36.15亿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15.34亿元,地方投资20.81亿元;可持续利用示范工程需要中央补助基建投资4.24亿元,其余为地方自筹和贷款解决;能力建设工程7.35亿元,其中,中央基建投资0.83亿元,财政投资5.92亿元,地方配套0.60亿元.

4.2效益分析

加强湿地保护,恢复湿地功能,是改善我国生态状况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大事.湿地保护工程的实施,将使我国湿地保护工作进入正规化,有序化发展的新阶段.同时又为湿地的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示范,形成与当地社区协调发展,持久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模式,使我国部分国家重要湿地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较好的发挥,初步实现湿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4.2.1生态效益分析

规划的实施,将使我国的湿地保护和管理能力得到较大提高,使我国自然湿地下降的趋势基本得到遏制,使湿地生态系统基本能发挥调节气候,保持水土,蓄洪防旱,防风固沙和美化环境等多种功能.受到严格保护的自然湿地可以从40%提高到60%,国家重要湿地的保护比重将从现在的36%提高到70%.重要湿地生态系统,湿地生物多样性尤其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恢复红树林面积至建国初水平,发挥红树林生态系统抵御海水侵蚀和作为物种栖息地的功能;使长江,黄河和辽河等三角洲湿地环境得到改善,形成水域,滩涂,草地,森林等多种生态环境;稳定三江源,若尔盖等高寒湿地的生态功能,增强湿地水源涵养能力;提高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调蓄能力;博斯腾湖,滇池等重要湖泊的农业污染有所降低,水质有所提高;罗布泊,塔里木下游和居延海等干涸湿地局部得到恢复,逐步发挥其湿地功能.

4.2.2社会效益分析

湿地保护和恢复建设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通过工程的实施使全社会提高对湿地重要性的认识,加深湿地与水,湿地与野生动植物,湿地与森林和海洋等其它生态系统,湿地与我们自身生存关系的了解和认知.并以此为契机,达成保护湿地就是保护生存与发展空间的基本共识,进而转化为保护湿地的自觉行动.规划实施后,将形成一套适应我国特点的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初步形成湿地生态系统的监测和信息管理决策系统,为湿地科学管理,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持.通过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等,提供新的就业机会和具有广泛发展前景的相关产业,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发展.将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保健游憩场所,改善当地居民的生存环境,为周边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持.工程的建设,将提高我国湿地保护在国际上的地位,扩大我国湿地保护的国际影响,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同时提高我国履行《湿地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能力.

4.2.3经济效益分析

湿地内分布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极其重要的经济价值.本规划的实施,不仅保护了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境,使湿地野生动植物种群得到恢复和发展,为我国提供充足的资源储备,而且随着保护管理机构的完善,保护管理队伍得到壮大,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偷猎和非法野生动植物贸易的犯罪活动将日趋减少,有利于促进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工程的实施,制止湿地的盲目和过度利用行为,引导项目区湿地利用走上合理开发,协调发展的轨道,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一体化.在保护湿地独特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药用资源等,发展养殖,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将对当地群众的脱贫致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以及地方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规划的实施不仅有着较大的直接经济效益,潜在的间接效益更是不可估量的.首先,我国是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保护湿地就是保护了水,就是保护了生命之源,正常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调蓄功能,将大大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其次,是由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转化而来的间接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湿地的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陆,降解环境污染等带来的间接经济效益.再次,遗传资源本身具有极其巨大的潜在经济价值,保护生物多样性也就保护了未来的发展基础,通过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就地保护和人工培育,它们的价值将日益得到挖掘和开发.

5 保障措施

5.1加强领导,互相配合,建立部门合作机制

针对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在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及时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凡属各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项目,以相应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项目,由主要部门(提报项目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5.2制定湿地保护条例,把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纳入法治轨道

对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对已经颁布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要搞好执法培训,加强监管.要争取尽快出台全国湿地保护条例.

5.3采取综合措施,保证湿地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湿地保护必须从生态系统或流域的角度进行综合管理,根据不同区域湿地生态系统的功能和特点,采取适合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方式.各级政府部门在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根据国办《通知》的要求,努力把湿地保护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地各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有关的规划时,要采取综合措施,统筹安排,保证湿地生态功能及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4强化工程管理,严格资金使用审批,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工程建设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的要求,建立起一整套高效的管理制度.要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重点项目采取招投标制,并实施合同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积极探索项目监理制,通过试点示范逐步开展,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施工.

项目建设完工后,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国家将视情况扣减下年度投资直至中止合同执行,取消建设项目等处罚.

要按照中央的投资计划,全面逐步落实配套资金.要定期对资金的拨付,到位,配套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项目验收时,要附有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5.5加强科技保障工作,全面提高工程质量

湿地科学在国内外都属新兴学科,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面临许多问题,提高工程实施的科技含量对确保工程建设成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程实施期间需要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的学术动态,针对不同湿地和面临的不同威胁,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主攻方向和治理的模式及措施.积极总结,筛选和推广适用的湿地保护,开发,利用的科技成果和经验.要全面强化科技保障工作,做到对工程建设全面实施科学规划,科学设计,科学实施,切实将科技保障贯穿于工程规划和实施的全过程.同时,要建立国际交流机制,及时引进国外在湿地保护,恢复和科学利用等领域的先进技术.

5.6深化改革,活化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湿地保护的积极性

当前湿地保护和开发的经费严重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湿地保护和利用的瓶颈.湿地保护,恢复和能力建设工程是社会公益性项目,在目前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全面推动湿地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社会化进程,广开募资渠道,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投资,捐赠和国际资金的融入.在不改变湿地功能的情况下,积极开展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工作.坚持"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调动全社会重视和参与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同时,制定鼓励节约利用湿地自然资源和在部门发展中优先注意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的政策,在投资,信贷,项目立项,技术帮助等方面解决相关政策问题.

5.7加强宣教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

湿地保护是社会性很强的公益事业,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齐抓共管,必须继续把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湿地保护意识作为湿地保护管理的基础性,前提性工作来抓.重点抓紧建设好全国五大区域的湿地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形成较为完善的宣教网络.各地要把湿地保护的精品项目办成湿地保护的样板和示范,办成对公众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总之,要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湿地保护意识.

附表1~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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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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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两句
可儿于2009/10/3 15:48:23写道:
急求!!请问哪里有《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的附表啊?
游客于2009/3/28 22:31:57写道:
注册了n遍,依然是失败呢!!!
只能匿名留言了.....
我想说,黑龙江省的三江湿地——挠力河湿地区段(饶河县内)开荒种地现象十分十分十分十分十分十分严重!!!尤其是大佳河乡和西丰那的挠力河两岸,2008年秋天,就全把挠力河两岸翻成地了,原有的湿地塔头全破坏了,还用挖土机对了个坝,这是饶河的好多农民反应的....有没有人管一管啊!!!!! 
游客于2008/7/7 21:56:25写道:
2005年国务院批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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