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湿地使者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媒体:原创  作者:湿地办
专业号:湿地办
2009/3/30 8:11:18
    林湿综字[2009]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建设兵团林业局:
自2001年以来,持续开展的湿地使者行动,在唤起社会公众对湿地保护事业的关注,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湿地使者行动正逐步成为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志愿者活动。
今年,我办、世界自然基金会及有关部门将继续联合举办湿地使者行动,行动的主题是“从上游到下游,湿地连着你和我”。行动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大学生社团与湿地类型保护区或湿地公园(以下简称保护区)结成对子,大学生社团在保护区的指导下开展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对子的主要步骤
(一)保护区提出诸如撰写湿地科普材料、编写景区导游讲解词、清扫环境、导游、环志、观察记录、绘图等适合大学生开展的活动内容。
(二)大学生社团挑选保护区和相关活动,或直接与保护区协商确定活动内容后,制订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报主办单位。
(三)主办单位在对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评选后,确定并公布活动结成对子的大学生社团和保护区名单。
二、注意事项
(一)各省(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湿地使者行动,认真组织辖区内具备条件的保护区提报活动方案。
(二)各保护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适合大学生特点的活动项目。在活动中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确保参加湿地使者行动人员的人身安全。活动结束后,要对参加活动的大学生社团的表现进行评价和打分。
(三)大学生社团在实施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为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协助保护区开展力所能及的工作。要认真遵守保护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未经保护区同意,不得独立开展活动。
三、主办方将对湿地使者行动中组织工作做得好,社会影响大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请你们收到文件后,认真组织辖区内保护区填写“湿地使者行动”活动情况反馈表,汇总盖章后于4月25日前传真我办。
活动联系人和电话、传真:
朱书玉 邓侃  010-84239339  84239013(传真)
特此通知。
附件:“湿地使者行动”活动情况反馈表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湿地使者行动”活动情况反馈表
 
 
单位名称(公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
 
湿地使者行动可开展的活动(请在选项前的方框内打勾,可多选)
□ 编辑关于湿地生态系统基础知识的科普宣传材料;
□ 编辑关于保护区、保护单位自然状况的科普宣传材料;
□ 编辑关于保护区工作的宣传材料;
□ 实地活动 (请注明具体内容)*
□ 其他(请注明具体内容)
 
 
 
 
 
 
 
 
 
 
(* 实地活动包括清理湿地垃圾,植树,候鸟观测、投食等活动 )
对前往开展活动的大学生湿地使者的要求
(如对大学生湿地使者的活动有额外要求,如对其开展活动的时间范围有所限制,可在此处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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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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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说两句
游客于2009/6/6 10:34:55写道:
为什么我们这里缴纳每亩150元就可以随意开荒,破坏草原
游客于2009/4/29 9:00:22写道:
提个意见,现在湿地网上发的照片,明显质量有问题,有的人一天上10多张,连发的,别人好的东西都盖上了,明显以数量为标准!建议上网的东西要有一定的水准,现在不是量不够,是质量不够!
刘想于2009/3/30 8:23:24写道:
好事情,西溪热情等待全国各地大学生社团朋友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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