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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面积减少 保护刻不容缓

媒体:南国早报  作者:陈诗圆 钟亮
专业号:湿地资讯
2014/12/10 19: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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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湿地保护

之 现状篇

编者按: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15年1月1日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破坏湿地将受到处罚,这为钦州湿地保护带来新的契机。本报将推出系列报道,关注钦州湿地保护现状,分析导致湿地被破坏的原因,结合新出台的《条例》,探讨未来湿地保护工作的可行方向。

南国早报见习记者 陈诗圆 记者 钟亮 文/图

钦州湾是我国红树林、盐沼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分布区,也是我国和全球近江牡蛎种苗的特有产地。茅尾海内的岛群红树林与红树林—盐沼景观国内罕见。但近年来,人类活动和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地对盐沼、红树林等珍贵湿地资源造成了破坏。如何结合《条例》,将开发建设与保护进行完美结合,已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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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湿地逐年减少

潮起潮落,钦州市康熙海堤两旁,红树林郁郁葱葱,白鹭翩翩起舞,与绿树相映成趣。这片美丽的红树林,正是钦州湿地的一部分。

据了解,钦州市有520.8公里海岸线,蜿蜒曲折,港叉、岛屿众多;钦江、茅岭江及大风江3条河流入海,形成众多滩涂、浅海水域、红树林区等湿地生态系统。

相关专家介绍,钦州市的湿地分为两类,一类是咸水湿地,面积约有4万公顷,广泛分布在钦州沿海,主要是红树林湿地;另一类是江河入海口冲积带湿地,面积有2000~300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钦江、大风江、茅岭江入海口两岸。大量鸟类在此栖息,生物种群十分丰富,生态系统较为完善。

盐沼植被曾广布于广西海岸带,以钦州湾的茅尾海和南流江口一带面积最大,密集连片。钦州茅尾海是我国红树林、盐沼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重要分布区,也是我国和全球近江牡蛎的特产地,茅尾海内的岛群红树林与红树林—盐沼景观国内罕见。

被称为“地球之肾”的湿地,不仅有丰富的生态系统,更是具有调节气候、净化海水的功能。但让专家担忧的是,广西面临着污染、围垦、基础设施建设、外来物种侵害等威胁,湿地保护形势极为严峻。

据统计,全区100公顷以上的湿地总面积由2000年的65.61万公顷,减少到2011年的58.61万公顷,11年间净减7万公顷。另一方面,我区的湿地保护率低,仅为13.24%,不到全国水平的三分之一。

钦州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梁铭忠博士,跟踪调查研究红树林湿地已有多年。他的研究表明,近5年来,钦州湿地面积明显减少。

记者了解到,有专家利用卫星地图,对钦州的湿地进行监测。多年的研究对比发现,部分湿地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也有部分遭受毁灭性破坏,湿地保护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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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 人类活动加剧是“元凶”

在专家看来,钦州湿地锐减,主要是人类活动造成的。

研究海洋环境的钦州学院海洋学院博士亢振军表示,这片湿地面临着填海造陆、过度捕捞、外来物种侵害、海上养殖过度等威胁。

亢振军表示,沿海居民捕捞、围海造田等活动,对湿地的破坏规模不大,属于零散性破坏,但这种“蚂蚁搬家”式的破坏,持续久了也会对湿地造成一定影响。

有专家认为,近年来,由于城市、港口及海堤等建设需要,填海造陆已成为威胁滨海湿地资源的又一个重要因素。

在茅尾海畔的钦州市尖山镇,这一说法得到了证实。12月9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的建设正如火如荼。一根长长的铁管,把茅尾海中的泥沙抽上来,传输到沙井村旁的一块空地上。潮湿的泥沙不断从管口涌出,将一片洼地堆成了一个沙丘。

记者爬上这个人工沙丘,只见一道堤坝,将红树林与沙丘隔开。看得出,施工方是有意保护这片红树林的,但由于沙丘边缘已与这片广阔的红树林地“紧密结合”,少数红树林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还有一些树被淹没或连根拔起。

梁铭忠表示,北部湾沿海3市近年来挖掘、疏浚航道和港池的工程不断。这些工程不可避免地摧毁工程所在海域海洋生物的海底栖息地,施工中泥沙的扩散还会影响到周边海域生物活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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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 影响长期存在

此外,专家注意到,人类在红树林区与海草床捕猎海洋生物,底拖网、电鱼、炸鱼等捕鱼方式,珊瑚礁区的网箱养殖等,正使广西北部湾的重要代表性经济物种资源量以年均4.79%的速度下降。

有专家对犀牛脚海域的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发现,附近的企业投产后,因空气、排放废水等生产活动的影响,附近的部分鱼类资源明显减少。“虽然企业排放的废水是达标的,但达标不等于没有污染,一些海洋物种对环境是十分敏感的”。

多名专家表示,湿地的形成需要成千上万年时间,在此期间生物多样性逐渐形成。若其性状发生突然改变,有可能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据亢振军预测,未来有可能爆发赤潮,也会对大蚝的生产造成影响。

亢振军认为,破坏湿地所造成的后续影响有可能是长期的,“后果也许不会马上就出现,但在十几二十年后就会显现,且难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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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 合理利用是最好的保护

目前,我国与湿地保护管理有关的法律条款分散于《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法》等法律法规中,但专门以湿地为保护对象的法律法规缺失。这就造成了湿地的保护管理、恢复改造、开发利用、执法监督等仍然存在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管理不到位等现象,直接影响到湿地保护的力度和成效。

而随着《条例》的即将实施,广西终于有了专门把湿地作为保护对象的法律法规。

广西茅尾海红树林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负责人表示,钦州约有红树林6.7万亩,钦州湾的红树林湿地已被列入中国重要湿地名录,是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也入选首批国家级海洋公园。《条例》的出台,可以更好地进行管理和保护。

专家表示,保护湿地,是当地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目前,政府部门的生态意识和湿地保护意识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钦州4大片区的红树林湿地得到了良好保护,就是一个例子。“合理利用是最好的保护。建议政府部门先对辖区的湿地进行调查摸底,并进行分析,看看哪些湿地需要保护,哪些可以进行开发利用,哪些需要休养恢复,进行合理规划”。


随着落户钦州的重大工业项目不断增长,湿地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不可避免,若措施不当,环境代价难以估量。面对摆在眼前的新课题,钦州有关部门正在探索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据了解,钦州编制了《钦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08-2020)》,解决了钦州湾水动力、围填海造地、排污口布局等重大技术问题,对钦州市3大海区的海域功能重新进行调整,解决了茅尾海保护、航道开发建设、大榄平大面积填海和建设30万吨级深水码头等重大规划问题。

此外,为保护湿地环境,加强了对投产企业的环保监控力度,关闭整顿了多家污染严重的企业和治理不达标的企业。此外,为了保护中华白海豚,保护好大风江流域,否决了欲在大风江沿岸投资38亿元的造船项目。

据了解,目前钦州政府部门正与钦州学院海洋学院合作,进行钦州湾生态安全评估规划,为更好地保护以及开发利用湿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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