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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不可为 生态修复担责任——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迅速查处一起违规捕鱼事件

媒体:原创  作者:张掖黑河湿地
专业号:张掖黑河湿地
2025/10/23 16:06:12

近日,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利用“黑河湿地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日常巡查监测时,发现保护区天城湖区域夜间有人非法捕鱼。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后按属地管理原则将案件线索移交高台县湿地局查处。

经查,此次捕鱼行为系高台县罗城镇万丰村天城湖周边一村民所为,该村民擅自在保护区内使用渔网进行捕捞,共捕获鱼苗十余斤。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其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执法人员随即对其开展严肃批评教育,详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一切非法捕捞活动。经批评教育,当事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及其对湿地生态环境的危害,诚恳表示接受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最终作出责令该村民在其原捕鱼地点投放一百斤适宜本地水域生长鱼苗的处理决定,用于增殖和恢复当地水生生物资源,让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履行生态修复责任。

本次事件是“人防+技防”湿地管护模式的一次成功实践。智慧平台的科技助力与执法人员的快速处置有效结合,既彰显了保护区严格执法的决心,也凸显了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管理成效。我局将持续强化巡护监管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守护湿地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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