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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缺乏相关纲领性文件的充分支持

媒体:原创  作者:陶思明
专业号:陶思明
2016/12/6 7:22:54

 

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缺乏相关纲领性文件的充分支持

陶思明(2016.12.6)

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以早就不堪调控的国家第一大河、第一大淡水湖为再调控对象,会显著改变久病缠身的长江河湖水系还勉强维持着的自然性,严重威胁红灯一再高悬的长江流域独特的水生、陆生生物多样性,也会影响到区域多样化人工生态系统、优秀传统文化和水环境保护、防洪安全等。虽然工程核心建筑物已由“大坝”改为“全闸”,但在放下巨大闸板挡水蓄水时,“闸”和“坝”其实并无二致,同样会阻隔长江-鄱阳湖之间的天然联系,进而阻隔赣江等5河水系与长江的天然联系。这也与该项工程的初衷是完全一致的,即把长江-鄱阳湖水系之间的全天候“天然联系”,变为挡水建筑物条件下的选择性“人工联系”、定向调控。而原先作为自然现象存在的那个所谓“天然联系”,不仅是指水的流向、流态,更是美轮美奂的自然节律,是水生生物生命历程在相邻水域的变动不居,是为鸟类等陆生野生动植物塑造多样化生境,也为人的生产、生活,持续提供、维持着适宜的环境条件,这个自然价值高度是任何形式的“人工联系”都难以企及的。

由此而拟建的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无论调控对象还是生态效应,也无论利弊得失,都具影响的广域性、多面性、持久性特点,而非一时一地的局部生态系统、局部行政区域,更非封闭的与周边其他事物没有关联的独立事件。鉴此,突破某一地区、某一部门、某一思路、某一措施的局限,在更大尺度如长江水系大格局上多向度考察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就显得十分重要。不仅要进一步科学评估工程缘由—鄱阳湖水问题的严重性、解决的迫切性,如枯水期庐山市地标性建筑千年石岛“落星墩”时有裸露,雄辩地表明自然本来的面目就是如此;更有实地考察者发现目前有越冬鸟不在湖里而去农田觅食遭驱赶,原因是水位偏高一些传统觅食滩地还在水下,这些都是应该参考的因子。更要登高望远,从江西及其周边区域、长江干流及相关支流水资源调度利用、水质保护、防洪安全,以及相应的经济带、生态功能区等水平上,全面考察该项工程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其生态效应,研究鄱阳湖水问题的解决存在其他多快好省、生态代价更小途径的可能性。

然而,研读国家近年来发布的涉及到或专门针对长江、鄱阳湖保护及依托其发展的多个相关纲领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以及最新发布的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却难能找到积极支持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的充分依据。试举例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推进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全面提升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提出在长江流域及大型湖泊建立水生生物和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加强对中华鲟、长江豚类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加强对沿江、沿海湿地和丹顶鹤、白鹤等鸟类越冬地的保护等。而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追求生态系统自然性的人工控制,改变的正是及其重要的自然“生态廊道”和“鸟类越冬地”,既与推进一批“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的要求直接相反,看不出有“妥善处理好江河湖泊关系”的任何意涵,也必将使影响区自然半自然生态系统变得更不自然,自然保护区的“自然”不在,“加大典型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景观多样性保护”没有了自然基础,就不会有“力度”,更直接挑战“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等目标要求。

2、《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有关长江河流湖泊保护,除禁止和限制开发区域外,在相关优化和重点开发区域也提出一系列目标要求,如武汉城市圈要加强长江、汉江和东湖、梁子湖、磁湖等重点水域保护,实施江湖连通生态修复工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要以鄱阳湖水体和湿地为核心保护区,以沿湖岸线邻水区域为控制开发带,以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沿线为生态廊道,构建以水域、湿地、林地等为主体的生态格局。《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明确鄱阳湖为重要的洪水调蓄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区,要求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与重要物种栖息地,限制或禁止各种损害栖息地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退田还湖,平垸行洪,严禁围垦湖泊湿地”等。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显然与鄱阳湖功能定位有所不符,不但人工阻断“江湖连通”的自然性,从要达到的“整形塑容”效果看,不说重新安排河山,最低限度也是对特定自然湿地换种方式的“围垦”。

3、《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解读(水利部网站,2013.5.27,因找不到《规划》文本,以此代之)指出,“本规划提出了物种与生物资源保护、生境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与修复、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规划意见。规划实施过程中应系统调查水生态环境状况,全面复核和确定水生态优先保护对象与保护区域,深入研究人类活动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与对策,全面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及修复措施,以维系优良水生态环境。”贯彻实施规划必须把握好“更加注重水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实现水生态系统功能正常发挥”等几个难点问题。尚不知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与解读所说相关规划及其实施要求的一致性如何,仅从类似工程实践和人们担忧看,它绝难与“更加注重水生态环境保护,逐步实现水生态系统功能正常发挥”相提并论,很可能会走向反面。

4、《国务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顺应自然,保育生态,强化长江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力度,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稳步提高长江流域水质,显著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要求“加强长江物种及其栖息繁衍场所保护”“有效保护岸线原始风貌”等。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于生态环境来说,显然是“显著改变”而非“显著改善”,一些“栖息繁衍场所”“原始风貌”将不复存在。

5、《关于加强长江黄金水道环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开展生态调度,“以三峡枢纽作为节点,开展长江经济带的生态调度工作。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和水文预测预报,将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主动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库群生态调度。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及时解决生态环境、生产生活用水以及泥沙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满足长江经济带生态系统健康完整的需求。”而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完全没有考虑通过调度长江上游和赣江流域水资源解决鄱阳湖水问题,必将进一步加大生态代价。

6、《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指出:“鄱阳湖是长江的重要调节器,年均入江水量达1450亿立方米,约占长江径流量的15.6%,水质长年保持在Ⅲ类以上,鄱阳湖水量、水质的持续稳定,直接关系到鄱阳湖周边乃至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用水安全。鄱阳湖承担着调洪蓄水、调节气候、降解污染等多种生态功能,拥有丰富的鱼类、鸟类等物种资源,是全球95%以上的越冬白鹤栖息地,在保护全球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保护区,是世界自然基金会划定的全球重要生态区,是我国唯一的世界生命湖泊网成员,在我国乃至全球生态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千百年来,鄱阳湖地区为中华文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界定湖体核心保护区5181平方公里,要求“强化生态功能,禁止开发建设”,要“以湖体保护、滨湖控制、生态廊道建设为重点,建立流域综合管理体制,强化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统筹湖区及流域上下游、干支流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进流域综合治理,提高环境容量和生态功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试图割裂鄱阳湖与长江的密切联系,阻隔自然生态廊道,以人对经济利益或人工美的偏爱定向调控自然节律,必将降低所有受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自然性、复杂性、多变性等自然价值高度,也将解决鄱阳湖水问题孤立化,试图不与相关上下游、干支流建立任何联系。

7、国家《“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要位置,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建设水清地绿天蓝的绿色生态廊道。”“统筹江河湖泊丰富多样的生态要素,构建以长江干支流为经络,以山水林田湖为有机整体,江湖关系和谐、流域水质优良、生态流量充足、水土保持有效、生物种类多样的生态安全格局。”“妥善处理江河湖泊关系,实施长江干流及洞庭湖上游“四水”、鄱阳湖上游“五河”的水库群联合调度,保障长江干支流生态流量与两湖生态水位。”“加强珍稀濒危水生生物、重要水产种质资源以及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渔业水域保护。”“加强长江中上游”自然湿地保护等。此件虽然刚发布,但相关精神一直有,如果拟建鄱阳湖水利枢纽工程目的是解决“鄱阳湖水问题”,那么鄱阳湖水问题的解决则可从该项《规划》及上述多个纲领性文件中得到许多新的启示,以尽收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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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于2016/12/9 15:07:50写道:
所谓懂水利的砖家是否懂生态需要保护而不是人为破坏?难道你们是外星人?[挖鼻屎]
游客于2016/12/7 8:06:13写道:
段段:作为搞水利的人,觉得本文有断章取义之嫌哦,这些规划里要求进行鄱阳湖枢纽论证,适时推进工程建设恢复和调整江湖关系,作者都没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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